“小额资金不归我管,大额资金我一个人也拍不了板。”现在,龙陵县不少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在谈到单位财务支出时,经常说起这句话。
近年来,龙陵县紧紧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以刚性的制度、严密的监督管住“一把手”,着力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确保管党治党更加严紧实。
谈心谈话,坚持抓早抓小。龙陵县将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及承诺制度》《约谈乡镇及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负责人暂行办法》等制度。为增强约谈实效,对新提拔和调整岗位的“一把手”及时进行“一对一”的任前廉政谈话,并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可能遇到的风险“订制”谈话内容,为“一把手”严明纪律、重敲警钟。此外,每年由县纪委常委任主要约谈领导,采取普遍提醒谈话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及驻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严格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制度,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强化制约,规范权力运行。为规范权力运行,管住任性权利,该县印发《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推行“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对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的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等五项“要害权”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建立起“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由一把手“权力无限”变为一班人“用权受限”。同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票决、外出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开公示等制度,严格抓好监督机制这条主线、警示线,让其通上“高压电”,让干部手上有“触电”感觉,心中有“红线”意识,严肃查处。
严肃追责,保持高压监督态势。出台主体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对党政“一把手”的15类追责情形,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一律从严从快秉公处理,给“露头者”黄牌警告,让“违纪者”红牌下场,让“违法者”终身禁赛,从而形成强大震慑,以追责之力倒逼领导干部有所作为。为了向“一把手”压实担子,龙陵县还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一把手”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