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牢织“监督网” 严管“微权力”

发布时间:2017-10-13 08:19:0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有效管住“微权力”,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腾冲市采取夯实队伍、明确内容、晒出清单、规范台账、强化考核等举措,不断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夯实监督队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无缝对接,合力推进。积极整合村级监督力量,抓住村级党组织换届契机,在村(社区)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由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解决村级监督中存在的“缺位”“失位”问题,改变了过去村纪检委员做“睁眼瞎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存实亡”的现象。按照上级规定,腾越镇14个城市社区换届后只设纪检委员,不再设纪检组长和监委会。为确保城市社区干部廉洁履职,腾冲市以腾越镇观音塘社区为试点,成立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下设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社区居务监督组,强化社区自我监督。

明确监督内容。在深入调研、广泛实践的基础上,把村务监督工作分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6项重点工作监督和村干部、农村党员1项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形成“6+1”监督模式。对每项重点监督工作明确了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程序、监督的处置方式。编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流程图》,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微权力”“6+1”监督内容的细化,既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监督指导,又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获得群众信任。

晒出监督清单。为“微权力”编织“三个清单”制度牢笼。以清水乡驼峰村为试点,通过广泛调研,与镇村干部群众座谈,收集和记录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本着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原则,梳理村(社区)“微权力清单、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微权力”清单共64项,分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三大类。负面清单从“5个禁止22个不准”为村(社区)干部划出了红线。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清单围绕“6+1”监督内容开列出20类监督事项。通过公示公告、编印宣传册、制作影像资料、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等途径,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村务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监督台帐。腾冲市纪委统一编制《腾冲市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指导手册》《腾冲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帐》。《指导手册》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1日前向乡镇纪委上报上月工作台帐汇总,并于每年年底将全年工作台帐归档立卷。通过规范监督台帐,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让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明白“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强化监督考核。“微权力”规范运行怎么样,结果如何,谁来评价?围绕这些问题,腾冲市出台《关于对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考核以不定时随机抽查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听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为主,对乡镇党委、纪委履职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分项分为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类,满分100分。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腾冲市委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分数,对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将在腾冲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由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向腾冲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张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