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南涧县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紧盯住群众身边的所长、站长、院长、村长等干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带“长”党员干部101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
近年来,群众身边的基层所长、站长、院长、村长等干部,手握项目分配及实施、资金下拔、受益对象确定等权力,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资金往往都要经过他们之手,才能最终到达广大群众手中,但少数带“长”干部利用手中权力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广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针对职位不高,但权力不小的带“长”干部,南涧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日常监督中主动发力,从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小事入手,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群众身边带“长”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依据不同对象,明确监督检查侧重点。对县乡各中心站、所、村等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瞪大眼睛”找问题,从严查处各基层站所弄虚作假、套取私分、贪污挪用等问题,五年来,先后查处农业、林业、卫生等行业系统基层部门负责人违纪违规行为5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从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发放等惠民政策落地入手,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从严查处借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规行为3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采取走访、下访等方式,走村串户,“拉长耳朵”广泛收集反映村小组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村小组干部利用职务平分低保、虚报冒领等问题,五年来,共查处党员村小组长违纪违规行为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张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