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党十八大以来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79件处分88人

发布时间:2017-10-12 08:29:45   来源:德宏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聚焦主责主业,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79件88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的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获得感”。

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县纪检监察网站设置举报窗口,县纪委信访室设立群众诉求中心,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群众诉求站、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平台。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集中管理,严格按照四类标准进行处置,并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稳增长、“五网”建设、“挂包帮”“转走访”、整乡推进、整族帮扶、易地搬迁、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推进日常检查和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扶贫救助、社保、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严重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以权谋私等恶劣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违纪行为。

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在梁河县纪检监察网站、梁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违纪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在村组一级召开案件警示教育,对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的成因,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身边典型案件“活教材”,组织“村三委”班子成员到法院旁听村官案庭审,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形成有力震慑。(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