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多管齐下筑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石”

发布时间:2017-10-10 15:14:23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镇沅县从宣传教育、细化责任落实、制度执行、执纪审查等方面入手,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石”。

强化宣传教育,用好反腐败“活教材”。开通“清廉镇沅”微信公众号,以文字、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推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动态、工作经验以及党规党纪等,把反腐倡廉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把党纪党规、典型案例教育等纳入县委党校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的主要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对党员开展廉政教育,实现党员培训的经常化和全覆盖。截止目前,开展专题廉政党课8期,1200余人受到教育。持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分批到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精选12个本地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制作展板,分批次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组织110余名村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在履职过程中找准职责定位,突出监督主业,解决“为什么”“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同时,结合少数民族特点,开展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不断强化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在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细化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压实担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细化为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让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明责知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年中监督检查,年终实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委政府共与9个乡(镇)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5份,各乡(镇)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111份,推动形成党组织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纪委尽职督责的工作格局。

严格制度执行,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充分发挥9个乡(镇)纪委监督职能作用,建立资金监督台帐工作制度,强化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对各村委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规范和使用安全。实施村(居)务公开报备和公开公示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小微腐败”的发生。推行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和纪委常委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县纪委常委班子共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37人。

强化执纪审查,盯紧基层“小微权力”。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在涉农、涉民生等领域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日常监督,深入村组,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失职失责、作风等问题提醒谈话或问责处理,以监督检查日常化和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加大对村级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12件12人,向基层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杨丽萍  李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