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煤炭工业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紧扣煤矿安全生产,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多措并举强化煤炭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实施了《镇雄县煤炭工业局系统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喝酒的处理办法》和《镇雄县煤炭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十不准”》,明确工作日内局所属系统的干部职工严禁在办公场所喝酒,坚决杜绝在单位内部食堂之外接待监管执法人员,彻底扭转了社会风气。
强化警示教育。以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和到县看守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的形式,给270余名煤炭系统干部职工敲响廉洁警钟,拉紧自律心弦,并通过煤炭系统微信群、党员学习交流微信群,转发《清风云南》、《清廉昭通》、《红色扎西》等有关违纪通报240余次。
强化作风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和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派出专项检查组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分别在春节、清明、端午、国庆、中秋等节假日期间开展纪律作风检查27次,走访询查67次。
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始终以“严管”作为培养爱护干部的重要原则,在管人用人上动真碰硬。2016年以来,清退局内违纪人员1名,给予留党察看、降级处理2人,给予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14人,通报22人,谈话提醒41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