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着力消除乡镇执纪审查“空白点”

发布时间:2017-10-07 08:00:31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金平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执纪审查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效率和质量。1至9月,全县13个乡镇共处置问题线索37件,立案23件,结案19件19人,所有乡镇均有自办案件。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理。制定《金平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分流、督办。对乡镇上报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下管一级,加强监督和指导,防止出现错转、拖压、超时限转办问题线索等情况发生。

问题线索查处统一指挥。组建金平县执纪审查工作指挥中心,对全县执纪审查工作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将全县13个乡镇分成5个责任区,分别由县纪委常委担任各责任区组长,负责区域内乡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案源线索,经集体排查确定处置方式后,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人员查处;乡镇的问题线索由乡镇组织力量查处,县级部门的由监督联系的纪工委查处;在乡镇或派驻纪检组力量不足时,安排监督联系的纪工委进行指导、帮助案发单位查处问题;在案情疑难复杂、乡镇和纪工委力量不足时,由指挥中心组织力量查处。

案件审理县级双重把关。乡镇案件初核由县纪检监察室提前把关,解疑答惑,指导开展相关审查工作;立案后,在结案前乡镇案件由县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确保乡镇案件质量,避免了乡镇纪委业务不熟,案件质量不高的情况,努力把每件案件都做成“铁案”。

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能力。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 一案一训”等方式,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参与纪律审查,由县纪委选派一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带新同志参与纪律审查的全过程,提升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的能力,学习收集证据的方式和技巧、谈话的方法和技巧、纪律审查的程序等,通过实践操作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