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十八大以来乡镇纪委立案审查26件

发布时间:2017-10-06 08:00: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十八大以来,富宁县纪委对照乡镇执纪审查工作薄弱环节,采取系列有效措施补齐短板,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业务水平。

目标考核“压担子”。健全任务推进,目标倒逼机制,年初与各乡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执纪审查任务纳入考核范畴,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责任意识。对超额完成执纪审查任务的,实行考核加分制,激励乡镇纪委多办案,办好案。

业务培训“磨利刃”。利用专题业务培训、系统集中学习等形式,定期组织培训乡镇纪检干部,针对执纪审查业务知识、乡镇执纪审查常见困难等进行细致讲解,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执纪审查业务素质,打磨执纪审查“利器”,着力打造一支“会执纪”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

信访监督“筛病粒”。通过设立县、乡(镇)、村、组四级信访举报箱,县乡纪委定点接访群众来信来访,开通县纪委网站监督举报平台,用好云南省信访五级联动平台等,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有效收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拓宽乡镇执纪审查案源。通过县乡纪委信访接待,乡镇纪委核实转立案共19件,占73.07%。

分片包干“除杂难”。采取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出纪工委分片包干,县纪委常委分片挂钩指导双重模式,实行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总承包。严格执行“乡案县审”,纪检监察室、纪工委、常委对分片负责乡镇的执纪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帮助乡镇纪委化解在审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困惑,有效解决乡镇纪委业务不精的瓶颈。

督查催办“踩节拍”。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云南省实施办法要求,县纪委案管室对全县问题线索、案件统一录入系统,有效建立工作台帐,对照执纪审查各阶段时限,及时督办催办,充分发挥县纪委案管部门对办理问题线索及审查案件的督查督办职能,防止超时限未办结现象,确保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规范有序。

十八大以来,富宁县乡镇纪委共立案审查26件,办结20件,正在办理6件,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纪处分1人。(张志强  蒙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