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十八大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5件

发布时间:2017-10-06 08:05: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牵牢责任“牛鼻子”。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列出责任清单,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和纪检组织的责任进行逐一逐项细化明确,把任务变成“硬指标”。用好问责这一利器,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坚定打好“组合拳”。立足常态长效,坚持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领导包案“破瓶颈”,县纪委常委每人挂钩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对所负责办案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总包干”。提醒约谈“传压力”,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情况适时跟踪督办,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分片协作“补短板”,制定了《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工作方案》,把全县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分为3个协作片区,由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分别协助办案,推行“村案乡办”、“乡案县审”等机制,强化乡镇(街道)执纪审查力度。

重拳出击“零容忍”。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下猛药”,从损害群众利益最严重的部位“动手术”,做到排查线索一条不落下,查纠问题一个不放过,强化震慑一刻不放松。紧盯精准扶贫、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惠农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深挖细查,从严惩处,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快查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5件,处分63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