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严格执行条例 严肃问责9人

发布时间:2017-09-29 08:01:50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彝良县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狠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严肃问责追责,促进工作推进落实,全力维护政令畅通。截至目前共问责1家单位和9名领导干部。

着力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健全完善实践第一种形态情况月登记、季汇总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切实开展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措施,抓早抓小,做到常咬耳时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各级部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目前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34人次。

围绕《彝良县2017年重点工作综合督查方案》《彝良县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方案》等方案,着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各级部门履行职责、纪律作风的督查,督促各级部门履好“份内责”,从严抓思想、抓管理、抓作风、抓执纪、抓反腐,把责任传导压实,严防责任虚化,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的监督,全力维护政令畅通。

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对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对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当、工作推进滞后等“不作为”问题严肃问责,以严厉的问责促作风转变、促担当履,推进工作落实。截至目前,1家单位和1名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因违反会议纪律被问责1人,因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力被问责4人,因工作把关不严被问责3人。(贾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