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扣紧责任“链条”。出台实施《西畴县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履责办法》,厘清责任关系,细化责任清单,始终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责任压实到各级班子成员,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列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集体责任清单87项,开列县委、政府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20人326项,建立各级干部履责档案470余份。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派单履责工作3次,听取履责情况汇报2次,县纪委对全县派单履责工作开展随机抽查4次、专项纪律检查3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2个。
监督责任落实。围绕脱贫攻坚等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整合县委政府督查室、扶贫、财政、审计等单位力量,采取日常检查、联合督查、专项纪律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截止目前,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共开展3轮专项纪律检查、2次联合督查、8次随机抽查、2轮巡察,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14个。
严格失责追究。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且依纪依规应当予以问责的人和事,及时、果断、坚决进行问责,始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对习惯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的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坚决从重进行问责;对“四风”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1至8月,共问责单位3个,问责党员干部40人。(郑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