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侵害,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富宁县多举措全面构筑涉农资金监管网络,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安全。
县级涉农部门、各乡镇纪委进一步扩大范围,在原来所列涉农资金范围的基础上,将扶贫资金、民政救灾救济资金、乡镇自行安排资金以及住建、农科、林业等部门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每类资金建立一册独立监督台账,将各类资金进行备案登记,不断拓展延伸监督触角。
理清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将资金划拨文件列入监督台账内容,抓好源头管控;由具体承办部门提供材料,切实弄清资金的用途、审批程序等情况;由资金使用单位适时提供“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资金拨付批示、资金拨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精准掌握各类资金流向。
各级纪委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涉农资金使用不当、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等行为,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据进行处理,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及时向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汇报。
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年底撰写涉农资金使用总结报告,向乡镇、部门纪委进行汇报,将资金类别、适用范围和对象等情况进行说明;乡镇纪委结合当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形成涉农资金使用检查评价报告,写明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对各类资金的安全情况进行“评分”;乡镇党委政府对100万元以上的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程序及去向是否符合规定进行专项鉴定,并形成专项鉴定报告,评定资金使用安全系数。
今年来,该县共报备各类涉农资金135项6575万元,组织开展各类涉农资金监督检查18次,发现问题6个,已责令整改完成。(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