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设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仲裁委员会 完成仲裁484户

发布时间:2017-09-13 07:38:44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师宗县制定下发《关于成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县乡两级仲裁委员会,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提供权威认定,为全面实现精准扶贫提供制度保障。

县级仲裁委员会由县分管领导任主任,扶贫、财政、教育、人社、住建、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主任,其他职能部门为成员。乡级仲裁委员会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纪委、扶贫、财政等单位人员组成,并延伸至村(社)和驻村工作队。

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准确掌握仲裁对象家庭收入、经济来源、人口结构、生活现状等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乡级负责对本级错评、漏评、错退对象组织仲裁,并出具仲裁决定书,由县级仲裁机构进行认定,对仲裁结果统一备案管理。

仲裁工作由受理、调查、仲裁、送达四个阶段组成,争议群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由乡级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开展调查,查证有关证明材料后组织仲裁,形成仲裁决议书,并将仲裁结果按时送达仲裁对象。仲裁对象对乡级仲裁决议不服的,可向县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县级仲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乡级仲裁进行复核认定或再次仲裁,并形成决议。

同时,师宗县以县乡两级仲裁机制为抓手,积极调动困难群众主动参与,着力增强群众信心和自立自强意识,坚决消除“富户戴穷帽”、争当贫困户等现象,做到过程公开、裁定精准、结果满意。自7月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县乡两级累计组织开展仲裁11场次,完成仲裁484户,有效化解群众争议、解决群众诉求,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打牢了坚实基础。(黄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