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撕破脸皮,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对不起党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家人,真是反悔莫及,平时自己没感到自由的可贵,当失去自由方感珍贵。”“但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以我为戒,牢记宗旨和信仰,廉洁自律,经得起时间和环境的考验。”……这是日前,德宏州纪委编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德宏州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中落马贪官的沉痛忏悔。
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活教材”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德宏州纪委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200余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筛选出34件典型案例,汇编成《德宏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忏悔录选编》(以下简称《忏悔录选编》),供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使用。
德宏州纪委印发了《关于利用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忏悔录选编》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规守矩。各级纪委、组织部门要把《忏悔录选编》和所在地区、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作为辖区内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反面教材,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警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莫当“看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要把《忏悔录选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廉政教育的“必修课”。
“‘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忏悔录’成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如是说。(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