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抓早抓小 1至8月谈话函询15件

发布时间:2017-09-08 07:55: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龙陵县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挺纪在前,不断努力推动“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具体化,突出抓早抓小,将治病救人落到实处,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不断提高。

有效管控问题线索,治本抓源。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从信访举报中梳理排查,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从细微处着手、以点带面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采取全面排查。同时,督促主责部门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并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筛选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6件。

精准把握纪律“戒尺”,转变理念。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制度,采取任前廉政谈话、个别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让谈话常态化。同时积极推进信访监督,对反映一般党员干部、单位集体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不具体、线索笼统的信访件,按照规定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置,早提醒,早预防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5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41.7%。

做稳做实“第四种形态”,严肃执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不留情面。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坚持深入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件37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4人。已结案18件24人,正在办理10件13人。(杨正旺  李希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