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沧源县及时抓落实、早部署、出实招,采取七项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认真贯彻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第一时间在县委常委会、全县工作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先后5次召开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立了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制定方案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印发《关于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关于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量大起底大排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目标、纪律要求和监督机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10个乡镇、24个部门。
加强检查考核,传递责任压力。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明确了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
立足问题整改,狠抓监督检查。继续采取“平常检查+重点抽查+适时检查”模式,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实现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常态化。重点对政治纪律执行、责任压实、精准扶贫、政策执行、工作效能、脱贫实效等10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检查。2017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对93个乡(镇)、93个村“两委”、93个驻村扶贫工作队、71户贫困户进行了抽查,走访干部群众300余名,发现和整改问题50个,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9人次。
推进平台管理,确保应录尽录。稳步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管理工作,完成全县第二季度519个村民小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数据录入和公开栏公开工作,共录入涉及38491人(次)的脱贫攻坚政策资金3605.30万元。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个。
全面起底清理,加强线索排查。集中开展了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量大起底大排查,目前全县共排查问题存量125个,对可查性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逐一登记编号,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快报快查快处。
坚持快查快处,严肃问责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沧源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办法(试行)》《沧源自治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快查快处。2017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6个,给予党纪处分6人,问责3人,延长预备党员资格1人、约谈11人。(赵贵美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