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源县纪委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将依规执纪、惩防并举理念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各环节,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1至8月共处置问题线索91件,立案审查32件处分42人,给予党纪处分32人、政纪处分21人、双重处分11人。
信访举报由信访部门实行统收统管,对收到的信访举报按中央、省、市、县等四级来源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实现四级信访信息互通。严格执行《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办法》,由案管室专人负责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实行纪委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问题线索制度,按照五类方式和标准规范处置,动态跟踪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无积压、不遗漏。目前,共办理业务内信访举报149件,集体排查研究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1件。
坚持抓早抓小,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严格规范谈话函询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不良倾向、工作生活中的违纪苗头和党风党纪方面的轻微错误早发现、早纠正、早治疗,促进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常态化,防止“小病拖成大患”。注重结果运用,将谈话函询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防止“一谈了之”。目前,共约谈提醒党员干部43人次,开展谈话函询27件次。
准确把握多数与少数、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四种形态”形成“四道防线”,环环相扣、层层发力,把扶“歪树”、治“病树”、拨“烂树”的理念落实到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之中,持续巩固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用好专项纪律检查、政治巡察等利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在基层,党风政风转变在基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