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扶贫领域线索举报渠道,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瑞丽市纪委根据《信访工作管理办》和《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重大信访举报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的收集、整理、交办和归档程序。
明确归口管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线索统一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管理;党风政风监督室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各受理部门依照实事求是、依法依纪的原则对信访线索进行处置。
明确受理范围。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主要受理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扶贫领域过程中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对各项扶贫政策(低保、建房补助等)定位不精准、落实不到位;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建设项目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和其他违反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
明确程序时限。乡(镇)纪委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组信访联络员在收到信访举报时必须24小时内上报至市纪委信访室,并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后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所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后,对有价值的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交办到相关单位(部门),如办理处置意见中需要录入案管系统时,启动案管程序。
明确责任追究。对处理举报线索中泄密、遗失、压案不办、不依法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等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凡涉及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处理。(李宛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