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解决“三种问题”提升纪律审查质效

发布时间:2017-08-30 07:32: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纪委牢固树立“挺纪在前”理念,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找准问题,对症下药,不断提升执纪质效。

主动出击执纪从严。针对个别乡镇、单位纪委(纪检组)“等米下锅”的窘境,该县纪委坚持举报与监督相结合,除电话、信箱等传统举报平台外,开通微信、网站等平台,严格执行举报查实有奖和举报(信访)人保护制度,外拓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完善案件线索交流共享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单位之间顺利互通移送。此外,调动财政、审计、国土、交通等部门力量,通过专项审计、财务检查、“三公”清查、“大数据”核查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着力解决个别单位“无案可办”“等案上门”等问题。

激发动力提质增效。针对少数单位对问题线索“不想查、不愿查、不敢查”的现象,该区纪委实行线索集中规范化管理与领导包案责任制相结合,由案管室对问题线索统一处置,建立台账、登记编号、责任到人、限时办结。对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共商对策、统一指挥,力促高效办理案件。一件问题线索查结后,返回案管室登记销号,再领新任务,循序渐进、件件落实。有效杜绝了“有案不办”“一案久拖”问题。

优化队伍提升能力。针对基层纪委人少事多、业务薄弱的短板,该区纪委紧紧围绕“执纪办案是天职”的理念,将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与纪律审查业务紧密结合。加强乡镇级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明确乡镇纪委书记是抓本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村级换届为契机,配齐全县121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按照一村(社区)一人的要求,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121名。举办纪律审查业务培训,邀请市纪委理论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的两位老师授课,为县纪委监察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就案件监督管理、信访接访、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进行培训,解决“小案办不好”“大案不会办”问题。(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