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亮剑作风顽疾 37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7-08-28 07:35: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景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压紧压实正风肃纪工作,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的行为。5年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37人,其中党政问责26人,党政纪处分8人,通报批评3人。

常态督查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等节日假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深入乡镇、党政机关、宾馆酒店、超市和土特产店等,严肃查处上班纪律松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纪行为。5年来,共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42轮168组次,现场发现和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812个,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1762人次。

专项整治严查隐形变异“四风”。县纪委联合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深入乡镇食堂、餐馆、农家乐等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利用政府食堂搞变相大吃大喝和在食堂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方面问题。

多管齐下联合整治作风顽疾。2016年制定下发《全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利用2个月时间,以履行责任、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为工作重点,以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为主要措施,在全县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同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多措施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采取发文通报、案件通报会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介等方式公开曝光,第一时间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案例,通报内容包含违纪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违纪事实、案发经过、处理结果,案发原因、应汲取的教训及整改要求等,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心存侥幸者知而后止。同时对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单位,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