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十八大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

发布时间:2017-08-25 07:34:30   来源:楚雄州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牟定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执纪,持续刹风正纪,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问责通报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坚持领导带头。制定《县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牟定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牟定县党政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试行)》,完善《牟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县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形成了以“上行”带“下效”的良好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将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和省州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将相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在线考试、廉政党课、廉政短信、廉政在线、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和廉政短波栏目,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组织宣讲50场次、10000余名党员参加了党章党规在线考试、知识竞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出台《牟定县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十八大以来,全县49名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9名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受到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年节假日,坚持每个重要节日都下发一个通知,开展一次检查,发出一批通报,通过警示提醒、划出红线、严明纪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连点成线,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电视台发布作风举报、投诉公告和在人员密集场所粘贴告示等方式,反复重申节日期间纪律作风规定,有效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采取重点抽查、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十八大以来,共开展纪律作风检查、专项检查66次,开展会风督查51场次,先后对遵守工作纪律不严的109家单位141名干部进行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开展集中整治。扎实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小金库”等清理整治行动,通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严格监督执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强化领导干部问责,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对纪律松懈,4次脱离工作岗位,从事营利性活动的1名副科职级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1名收受红包不报告的科级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违规收受礼品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王瑞华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