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甸县纪委不断探索“四项约谈”机制,进一步规范谈话程序,通过抓早抓小,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领导干部廉政谈。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定期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采用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牢其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2017年以来,县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7次,县纪委班子成员与联系挂钩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43人(次),对新提拔、交流的116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岗位廉政教育;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均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重点人员警示谈。针对关键岗位和要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强化其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了解掌握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遵守廉洁自律改进工作作风相关情况,思想和品行情况等;针对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窗口服务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谈话,重申廉洁自律规定,预防腐败问题滋生。今年以来,对各单位“一把手”开展工作约谈20人(次),对教育、财政、住建、科工贸等重点单位负责人约谈17余人(次)。
苗头问题及时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组织约谈、提醒约谈、纪律约谈,传导压力,让党员干部“红脸出汗”。1至7月,开展“四项约谈”635件635人,其中组织约谈35人,提醒约谈518人,不作为约谈29人,纪律约谈53人。
轻微触纪诫勉谈。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存在轻微违纪、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直指存在问题,查找责任缺失,督促反思整改,达成教育挽救的目的。以高标准、严要求来对待问题领导干部,及时举戒尺、敲“警钟”,既彰显纪律的刚性,又体现组织的关爱。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函询、诫勉谈话36人(次),拉下保护领导干部的“安全阀”。(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