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延伸监督触角,起底问题线索,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聚焦“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筑牢脱贫攻坚“纪律墙”。
建立健全“市负总责、部门联动、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机制,17个乡镇(街道)和21个行业部门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脱贫攻坚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围绕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建立目标倒逼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时间倒排、目标倒逼、责任倒追,列出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督查组,围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项目推进、资金监管等督查重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截至目前,专项纪律检查共查找出问题88个,对57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积极整合市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采取分级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建档立卡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纪律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5个乡镇的15名直接责任人给予容错免责,对4个乡镇的1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按照明纪律、定规矩、抓监督、严纪律的工作要求,围绕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工作推进三个环节,聚焦中心任务,从严执纪,切实加大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积极畅通脱贫攻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信访举报箱,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有奖举报。建立直查快办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奖举报期间,全市共收到反映贫困对象管理问题信访举报80件,查实7件。(吴舰 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