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案审查152件处分152人

发布时间:2017-08-16 07:26:17   来源:普洱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景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风反腐持续发力。5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案件152件152人,谈话函询92人。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逐步形成。

坚持压力传导,推进“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各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专责机关作用,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牛鼻子”,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责。5年来,共问责65人,对发生纪律作风问题、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20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谈话提醒。

坚决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把顶风违纪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5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37人,其中问责26人,党政纪处分8人,通报5人。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强化线索管理。积极从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上级交办等专项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收集、分类、筛选、排查的规范化管理。5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54件,其中上级转办237件;从监督检查、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32件。

坚持有案必查,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政治纪律和规矩、敢于向扶贫领域伸手和贪污贿赂、买官卖官等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