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 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7-08-16 07:33:25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年来,大姚县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突出“合”力量、“管”线索、“严”审查,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合”力量。出台《关于在全县实施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试行)》,整合全县纪律审查资源,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成3大片区,55个县级部门和20个省、州驻大姚单位划分成7大片区,按照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要求,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区负责联系12个乡镇,7个派出纪工委分别负责55个县级部门及联系指导20个省、州驻大姚单位,在纪律审查中,小分工大合作,相互配合,构筑了以12个乡镇纪委、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7个派出纪工委的纪律审查责任网络机制,增强了纪律审查力量合力。

“管”线索。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多方收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把过去处于零散状态的问题线索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做到问题线索“专人”管理、“专柜”储存,杜绝了问题线索私自存放、私自处理、失密泄密、跑风漏气的情况发生。

“严”审查。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严”字上下功夫,从严执纪、违纪必究,不搞“以纪代法”,做到纪严于法,有“病”快治,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还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发现一起,快查快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执纪审查中,把审查安全责任落实到执纪审查的每个环节,实现纪律审查安全事故“零发生”。

十八大以来,全县共立案187件18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7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2781.96万元。(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