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四项措施”压实派出纪工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15 07:32:05   来源:楚雄州纪委

双柏县纪委突出压力传导,采取四项措施,层层压实派出纪工委监督责任,促进派出纪工委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认真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

抓学习,提素质。为进一步提升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制定出台《双柏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规则(试行)》《双柏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派出纪工委参加委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及个人自学等。今年来,派出纪工委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以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8次,开展《规则》《准则》《条例》党章等交流学习12场(次),4名干部到委局机关顶岗学习,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抓约谈,转作风。由县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定期不定期对派出纪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工作约谈,督促其聚焦主业,善于发现问题、敢于严格监督、善于监督,扛起责任。今年以来,共对8名纪工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使派出纪工委对监督重点、细化监督方案、规范监督流程、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以及监督执纪工作效果有了进一步明确,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质量得到提升。

抓履职,促落实。制定出台《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报告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制度》,由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在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交流汇报会暨执纪审查工作座谈会上,8名派出纪工委书记报告了履职情况,分管副书记对履职情况进行点评,县纪委常委、部(室)主任从日常监督、作风建设、特色亮点和工作执行力5个方面对8个纪工委书记进行了测评,测评后形成分析报告向县纪委常委会和纪工委书记反馈,促使其补齐短板,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抓考核,强责任。县委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双柏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双柏县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五条细则”》和年初县纪委监察局与派出纪工委签订的《责任书》等内容,规定纪检干部参照该考核办法执行,年终对派出纪工委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情况、“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个人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名靠后的纪检干部进行约谈,并将测评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记入个人档案,督促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刘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