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1至7月审查“微腐败”问题13件20人

发布时间:2017-08-15 07:44:0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昌宁县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至7月,该县处置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17件,立案审查13件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问题线索。县乡纪委对乡村涉贪涉腐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大摸底,分类建立台账,并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各级台帐进行动态管理。线索处置完毕,由上一级纪委负责对下一级纪委所涉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审核,逐案销号,对上级转办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发挥纪委职能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建立县纪委监察局分片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片对全县26个纪委(纪检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完善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指导基层纪委(纪检组)制度,每个室负责对8至9个基层纪委(纪检组)和2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执纪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基层纪委(纪检组)通过包片、蹲点等方式,督促分管部门和挂钩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整治。成立五个专项纪律检查组,以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以及征地拆迁、低保办理、救灾救济、扶贫移民、“三农”资金等方面以权谋私、信息不公开、优亲厚友等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大面积发生农村涉贪涉腐信访问题或问题突出、长期未得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优先查办一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有利于群众感受到获得感的问题线索,在基层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过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典型案件,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度。(洪浩英  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