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元阳县通过“定规章、约谈话、追责任、重考核”四项举措,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制定规章制度,明确“两个责任”。制定出台《县委关于坚持敢管敢严真管真严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和《元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列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清单”。坚持敢管敢严、真管真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建立约谈制度,推动“两个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精准划分约谈主体。在注意保密的前提下把适宜约谈的党员干部甄别出来,防止重要案源线索的流失。在谈话对象确定后,认真分析其岗位和性格特点,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先谈什么、后谈什么、每个问题谈到什么程度,力争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做到心中有数。最后,通过指定专人“点对点”直接通知谈话对象,科学选择谈话地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谈话过程中,要谈透问题。谈话人要紧盯问题不放过,准确把握分寸。一旦发现重要违纪线索,要及时调整线索处置方式,切实维护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通过实行“一案双查”和“倒查问责”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逐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形成问责常态,强化责任意识。
创新考核办法,激励“两个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述责述廉等有效机制,着力构建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重点检查各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制度执行和新颁布的党内重要法规学习贯彻情况等四大方面工作,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精细开展纪律保障专项行动。通过查看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全方位掌握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截止7月,共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脱贫攻坚等常态化督查7次,共提醒谈话17人,谈话函询5人,问责13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人;追究问责31人,其中行政问责12人,组织处理19人,有效倒逼责任落实。(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