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上半年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件 处理16人

发布时间:2017-08-14 07:33:06   来源:普洱市纪委

今年以来,江城县纪检监察机关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严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认真落实《江城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江城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监管文件,认真督促主管主责部门切实肩负起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管得住、用得好、有效益。

自2017年起,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必查范围,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并作出专门报告;对列入当年脱贫出列贫困乡(镇)的,进行延伸巡察。重点开展面向脱贫攻坚一线的巡察,要把脱贫攻坚巡察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把存在执纪审查空白点的乡(镇)列为巡察的重中之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机动式、短平快的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工作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同时加大巡察反馈和整改落实公开力度,督促被巡察地方和单位主动认领责任,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定期梳理汇总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问题,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保证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扶贫攻坚的刀刃上。

截至目前,全县共深入42个村组实地开展监督检查7轮,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不实的问题提醒谈话21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3期。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件16人,立案查处1件1人。(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