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89人次 谈话函询22人次

发布时间:2017-08-11 07:32:10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把握职能定位,以“六项纪律”为标尺、以“四种形态”为刻度,坚决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抓早抓小,管住“大多数”,又严惩腐败,管住“关键少数”,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转变执纪理念,坚持挺纪在前。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在执纪理念上实现“四个转变”:由注重“查违法”向注重“查违纪”转变,筑起纪律堤坝,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由“抓大放小”向“全面从严”转变,既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严肃查纠轻微违纪行为和苗头性问题;由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向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转变,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由重惩治、轻教育向惩治、教育并举转变,在严肃查办违纪问题的同时,认真做好案件剖析工作,分析存在漏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案发单位整改。落实《新平县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2017年1至7月进行工作约谈和警示约谈157人次,以工作约谈指导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以警示约谈告诫提醒、解决领导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轻微违纪问题通报、诫勉问责15人次。

转变执纪方式,注重综合效果。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1至7月,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89人次,谈话函询22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召开书记专题会11次,分析研究处置问题线索60件,对问题线索及时动态“清零”。

坚决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寸步不让。1至7月县纪委共受理各类信访69件,属检举控告业务类的44件。立案审查29件31人,目前已结案12件14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纪处分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重点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查处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关乎社会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警示震慑态势。

完善制度机制,凝聚反腐合力。不断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细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执纪审查机制,严格规范重要问题线索报告和移送工作。2017年1至7月,新平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3次,巡察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3件,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0件。(龚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