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制订“微权力”清单严防“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7-08-08 07:29:1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心组织,认真制订乡镇各办站所中心和农场生产队及其管理对象的“微权力”清单并实施监督,为有效防范基层干部“微腐败”建起了“防护墙”。

该市“微权力”监督主要由各级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实施,对乡镇基层各办站所中心和农场生产队履行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常态化监督。监督内容包括:扶贫帮困。重点监督低保户、困难户及“送温暖”对象的确定,以及各类帮扶资金的发放等;惠农补贴。重点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农业和林业生产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同时,监督管理人员与补贴对象有无不正当利益往来,有无对惠农补贴相关政策争取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三资”管理。重点监督国有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及非生产性支出等。同时,监督在二代胶园开垦、道路交通、公益项目等工程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中有无虚假招标、违规发包、权钱交易、重大过失等问题;集体种植。重点监督集体种植关键性技术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成本管理、产品流向等;监督工作作风。重点监督在执行政策和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等方面;监督生活作风。重点监督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市若干规定等方面。

景洪市委和纪委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工作,拓宽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有效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基层各办站所中心和农场生产队各岗位权力始终在法律允许、制度制约下规范运行。(岩温扁  宁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