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五举措”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发布时间:2017-08-07 07:36:01   来源:楚雄州纪委

姚安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重点,通过“五举措”有效敦促“关键少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突出监督重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把看住人盯住事贯穿工作全过程。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紧盯“三个时间节点”和“三类重点人”,严查快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巩固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不敢腐的目标迈进。今年1至7月,该县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转立案17件19人。

破解监督难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管理等规章制度,抓实源头防范,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滥用。不断完善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调的工作格局,完善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认真开展一年一度的党内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开门见山点问题,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今年1至7月,该县对新提拔任职的17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

把握监督关键。持之以恒抓好思想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让戒尺常悬头顶,警钟长鸣于耳,促领导干部思想上清醒,行动上有底线,时刻把“六大纪律”视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坚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通报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促使领导干部遵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常敲警示钟,绷紧廉政弦,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今年7月,该县组织全县33名处级领导干部到省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找准监督切入点。坚持和完善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述责述廉测评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每年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报告、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约谈,取消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给予责任追究。今年1至7月,该县1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27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变化情况。

增强监督针对性。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针对班子成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四项谈话”,督促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四项谈话”中的职责,统一谈话的尺度、方法和标准,规范报批、组织、记录、归档等程序,压实主体责任。今年1至7月,该县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四项谈话”2人次,对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四项谈话”134人次。(王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