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芒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2017年1至7月,芒市纪委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9件,其中:信访举报27件,上级交办5件,公检法移交4件,监督检查发现3件,执纪审查9件,巡视中发现1件。
2017年1至7月,共立案审查22件22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27个。
2017年1至7月,在执纪审查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5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1人,第二种形态5人,第三种形态8人,第四种形态1人。
2017年1至7月,共办结案件14件,涉及人员14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更是党对全面从严治党归类的深刻把握。”芒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