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落细落小查处“微腐败” 受理问题线索139件查处16人

发布时间:2017-08-02 07:46:05   来源:昭通市纪委

永善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昭通市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落细落小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全面宣传发动。利用公示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通“反腐卫士”微信和QQ、扶贫专用邮箱、县长热线、五级联动平台等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利用政治巡察、涉农资金项目排查,集中“三资”清查等方式拓展线索来源,在全县全面宣传发动,营造“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良好氛围。

集中清理排查。县纪委在将收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基础上,印发《永善县乡镇领导干部落实首信初访情况统计表》《永善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四种形态”统计表》《永善县涉农资金、项目清理统计表》和《永善县纪检监察机关“六大纪律”问题线索排查清理表》等表册,对各个领域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排查统计。同时,分层次、分行业、分块面整合力量进行清查排查,既内部发力,又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做好自查自纠。 

整合力量核查。以3个纪检室为单位成立三个分片负责联系工作组,每组负责5个乡镇“微腐败”治理工作业务指导和直接查办工作,做到细小问题不放松,重大问题不放过。

依规依纪处理。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将教育与惩处有效结合,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谈清问题的,一律给予宽大处理,对轻微违纪的免予处理,在组织对其函询或谈话过程中不如实交待问题,甚至采取对抗纪律审查的一律从重处理。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微腐败”问题线索139件(含重复件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王春英  黄祥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