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财务每月28日前给纪检组上报财务报表,纪检组就可以了解掌握单位项目、资金的来龙去向,及时对项目、资金的落实进行监督......”瑞丽市派出农业局纪委制定的《财务监督制度》在全市各单位推广使用。这是瑞丽派出纪检组健全完善制度,强化驻在部门管理的一个缩影。
2015年,瑞丽市选派21个纪检组进驻政府部门后,各纪检组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管理,从制度着手,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和新形势下反腐工作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密织反腐监督网,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提高了机关效能。
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瑞丽市财政局外出办事出门条》《瑞丽市人社局外出报备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对慵、懒、散、慢等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为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划“红线”;抓住“关键少数”,制定《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行使职权、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和单位大额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强化重点约束,拉紧“高压线”;注重抓早抓小,制定出台《瑞丽市住建局纪检组纪律作风约谈制度》《瑞丽市住建局廉政谈话制度》《约谈办法》等制度,对违反相关纪律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把好制度的总闸门,才能管住各种毛病的“跑冒滴漏”。派驻纪检组“引权入笼”,制度之笼越织越密,有力推动了长效机制的建设,使强化管理得到实效、起到长效。截至目前,21个派驻纪检组指导驻在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17项。(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