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金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处置,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集中规范管理。制定《金平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问题线索的登记、管理、分流、督办;对乡镇上报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下管一级,加强监督和指导,防止出现错转、拖压、超时限转办问题线索等情况发生。
集体排查研判。制定《金平县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三级”排查实施办法》,各纪检监察室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严格通过“三级”排查的形式,按照暂存待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4类处置标准认真研判、审慎处置。2017年以来,开展问题线索“三级”排查11次,处置问题线索139件。
建立专本专账。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账簿式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登记专本台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巡视巡察、审计、公检法移送等不同的线索来源,分别建立专项台账,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和指导,并对问题线索定期进行汇总强化对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和指导,预防线索流失。2017年以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接收各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93件,转办问题线索193件。
全程跟踪督办。健全跟踪督办反馈机制,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分流的问题线索,由专人负责登记跟踪,建立跟踪督办台账,全程留痕查验。实行“亮灯警示管理”,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杜绝承办单位对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推诿敷衍、拖延不办等情况,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戴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