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严把 “六关”倒逼基层提高执纪审查水平

发布时间:2017-07-31 07:35:01   来源:玉溪市纪委

红塔区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审理工作,避免“问题处分决定”的流出,在“乡案县审”环节上严把“六关”,保证案件审理零差错。从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全区“乡案县审”率达到100%,先后审理基层自办案件29件,至今未发生一起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严把制度落实关。建立基层纪(工)委聚焦主业制度,要求全区基层自办案件率百分之百,将基层查办案件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落实错追责。进一步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流程,明确细化案件移送、受理、审理、处理、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要求,形成环环相扣、步步衔接、简单可行的工作链条。

严把程序执行关。根据案件查办工作要求,经过不断规范完善,科学地建立一套从案件调查到审理终结各阶段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在推广使用标准化操作程序的基础上,通过以案代训、审理提前指导等形式,切实提升乡街道纪(工)委干部按程序办案水平。

严把形式审核关。在受理案件时,审理人员对必备的立案手续、审查报告、主体身份材料、谈话笔录等材料逐一审核,对出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的案卷,坚决予以退卷并要求补充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才按程序受理审理。

严把事实证据关。针对送审案卷不同类型、性质、情节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准确把握。将认定的事实与审查报告、证据材料、本人交代、证人语言、书证、物证等进行“六对照”,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文书是否规范。对审理中发现的事实清、证据不足等方面,提出相应意见,退回补充调查。

严把定性量纪关。对送审案件的定性处理严格对照党纪政纪规定标准,对定性依据不准确、理由不充分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卷并要求补充完善或改正。

严把民主决策关。对审理提出的定性量纪倾向性意见,集体审议统一意见后,向违纪人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违纪实事,组织党政纪条规学习,让党员运用纪委戒尺,讨论形成处分决议;党总支根据通报事实和支部决议,会议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审理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为准绳,初步形成审理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区纪委主要领导批示后,交基层党(工)委或行政会议讨论作出处分作出决定。(高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