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剑川县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抓牢“龙头”,强化责任落实。签订69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召开1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委5次、县政府6次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召开1次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次,与35名副处级实职领导、17个基层党(工)委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县委领导带头讲授廉政党课2次,专题调研纪检监察工作1次,县长讲授廉政党课1次。
堵住“源头”,持续正风肃纪。紧紧扭住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获得感。持续推进农村“四风”和腐败问题、“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六个严禁”“令不行、禁不止”专项整治活动,共召开工作会议33次,开展监督检查54次,发现问题13个,提出整改措施13条,已整改问题数12个。查处基层“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件7人。认真落实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截止2017年6月底“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522件、办结1522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96.32%。
握紧“拳头”,保持高压态势。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案件线索管理实现“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线索管理走上“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轨道。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半年,县纪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3件(含上级交办31件),反映问题线索12件,共处置24件,初步核实11件,了结12件,谈话函询1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审查6件9人,党纪轻处分2件2人,党纪重处分3件6人,开除公职1人。加大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力度,完善县纪委常委分片包案制度,乡镇自办案件1件1人。
紧盯“苗头”,突出抓早抓小。坚持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内容1次。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苗头性问题易发多发时间节点,通过电视台播、发手机报、下通知等方式进行节前廉洁提醒,让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对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违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发现问题做到早介入、早提醒、早纠正,做到抓早抓小。先后对14名干部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会纪会风不严的16家单位。
突出“重头”,发挥利剑作用。从相关部门选取51名优秀干部建成县巡察人才库,出台《中共剑川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对人才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制定《中共剑川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剑川县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剑川县委2017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巡察,首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13个,涉及问题线索2条,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