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禄劝县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等制度;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全县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报备管理。五年来,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相关事宜报备78人次,普通干部职工报备300余人次,以政风化民风,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形成。
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工作制度,出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聘任8名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员,增强社会监督力量。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五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节假日监督检查34次,发现问题42个,问责相关责任人14人,所发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巩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在公务用车车身喷涂“公务用车”字样和监督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力量;严格执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自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2016年全县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分别比2013年减少14.62%、17.23%,6.42%。
推进专项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持续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在“六个严禁”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16个,问责4人,党政纪处分7人,发现问题的相关部门均进行认真整改;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县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06个,问责22人,党政纪处分2人,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对出租或出借办公用房的7个部门通过腾退、调济等方式进行整改。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要求在政府平台公司兼职的14名在职干部按程序辞去兼职职务,在社会组织兼职的7名县处级领导(含退休)不再兼职。(张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