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第一要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于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从群众口中夺食等问题,持续加大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交办督办、严查快办力度,严厉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今年1至7月,共接受信访举报9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件(次),初核19件(次),立案17人(件),给予10名干部党政纪处分,其中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3人。
加强领导“谋在先”。按照排查在前、谋划在前、准备在前的工作思路,成立全县“微腐败”整治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3个纪检监察室人员为基础,抽出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分3个片区覆盖12个乡镇大力开展“微腐败”整治。同时,明确领导组及办公室、各职能室、督查组、乡镇党委和纪委、有关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任务。
“拍蝇”治微“入人心”。在召开“微腐败”整治动员会的基础上,又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将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有效传达到全县各部门、乡镇和村组。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15期次,制定下发《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首信初访责任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接访、受理分办、登记台账、核查报备、回复反馈等工作。
化解难题“破瓶颈”。针对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信访举报量大、举报质量不高、执纪审查力量不足、积压问题线索的实际,集中力量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核查工作,在已有3个纪检监察室9人基础上,调集除案审室外的机关各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10余人和12个乡镇纪委书记直接主办、协办问题线索核查,破解力量不足难;针对“微腐败”发生在基层、纪检力量薄弱、群众维权能力低、村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不易被发现的实际,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瞪大眼睛,盯紧扶贫、地震恢复重建、助学免补等领域信访举报,缜密梳理问题,扩大核查范围,谨慎处置问题线索,破解查处难;针对部分基层干部是就地取材,难脱亲情网、人情网、关系网的束缚,难以落实抓早抓小的实际,以问题线索为“轴心”,将应由乡镇核查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筛选,纳入县一级处置、核查,破解人情障碍难。目前,经筛选排查出属于乡镇纪委管理的问题线索8件,初步核实8件,转本级立案5件(人)。
建立台账“促成效”。针对部分问题线索管理不规范、个案的初核或调查(审查)阶段出现中途停办、超时未结等问题,实行领导挂案包案制和“五账”法。对重点问题线索,在明确接收的纪检监察室、核查组(审查组)组长和成员的同时,实行局长、副书记、常委挂案包案,不出结果不换人不办结不销账;在信访、案管、纪检职能室及各个查办组间实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使问题线索、在办函询、初核、审查案(件)流转留痕,切实做到进度有跟踪、时限有提醒,最大限度减少了拖沓推诿、超时限办理等问题。对作风不实、数据不准,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等重点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核实,切实做到问题线索排查不过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形成震慑,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零容忍。(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