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十八大以来立案查处103件114人

发布时间:2017-07-28 07:25:40   来源:玉溪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川区纪委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重拳惩治腐败,共处置线索158件,立案查处103件11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6人,挽回经济损失192.11万元,为48名干部澄清事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

保持政治定力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始终坚持强化政治意识,把纪律审查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纪律审查工作,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按照“六项纪律”的要求,以纪律为戒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松,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寸步不让,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既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正心修身、涵养文化,既治病树,又拔烂树、正歪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则》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组织委局干部深学细读细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开展测试,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及时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在执纪审查中严格执行和准确运用《工作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杜绝违规执纪现象发生。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纪律审查工作。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执纪特色。坚持违纪必究、防微杜渐,以用好第一种形态为基础和关键,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到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形成铁拳头,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共同发力,形成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协作配合,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反腐败协调也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显”等特点,全区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出运行有序、科学高效的良好局面,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守牢纪律审查安全底线推动纪律审查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办事,加强对执纪审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消除执纪审查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全区没有发生执纪审查安全事故。(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