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出台《方案》 推动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

发布时间:2017-07-27 07:30:3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景洪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制定《景洪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方案》,大力强化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

《方案》指出,市党政领导每年要结合实际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一年至少两次。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

《方案》强调,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应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定期与分管联系单位(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年度内要求召开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政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联系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单位(部门)认真梳理落实“两个责任”“一把手”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以及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逐一分析研判,逐一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形成完整的记录及书面报告,不能走过场、走形式,以工作安排部署会代替专题分析研究会。(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