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塔区把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与农林水利、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搜集问题线索,对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征地拆迁、集体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行村(居)民小组廉政义务监督员制度,修改完善《村(社区)、小组议事规则》等“五项制度”,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建立村(社区)财务会签制度,明确村(社区)、小组党组织书记对支出的审批权。坚持纪严于法,对村(社区)、小组干部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在本村(社区)、小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及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包活动中作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制定《红塔区村组权力清单三十八条》,坚持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加大惩处形成震慑。高举问责利剑,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红塔区大营街街道龙潭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矣从保将社会保障金非法占为己有、以亲属名义虚报冒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虚报冒领烤烟种植补贴等问题。矣从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十八大以来,红塔区纪委受理检控类案件线索163件,进行线索处置329次,其中立案83件,初步核实126件,谈话函询40件,了结80件。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49件166人,结案135件1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1人。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案件36件37人,占案件总数的24%。向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黄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