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水富县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措并举、主动出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微腐败”亮剑。
强化组织,压实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明确县纪委常委是此次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的领导主体和责任主体,县、镇(办)两级纪委是实施主体。成立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三个督查组,全面加强对联系片区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联系片区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水富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整治重点等进行了明确。
狠抓动员,营造氛围。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纪律要求。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3次在全县扶贫工作会上通报情况并强调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各镇(办)相继以工作会、动员会等形式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积极利用水富报、水富电视台、墙报、专栏、宣传册等新媒体和传统宣传载体就“微腐败”整治进行宣传,先后在县级电视台播放2期,在水富报刊上刊登信息3期,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
注重教育,筑牢防线。积极利用省、市发生的腐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共计348人到昭通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县442名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影《决不饶恕》。先后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市纪委关于龙顺英等五人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通报6期,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政防线。
完善制度,抓实研判。通过对反映线索的研究和分析,对少数基层干部扶贫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集体资金账目不清、态度粗暴等问题,先后制订和出台了《水富县基层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水富县基层监督管理制度》《水富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教育制度》《水富县受理群众诉求首信初访责任制度》《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廉政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为加强基层权力运行、严肃工作纪律等提供了制度保障。“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先后召开5次领导组会议,分别听取各镇(办)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下步工作要求。通过研判,使思想进一步加强、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更具体、工作力度再加强。
严格排查,严肃问责。结合当前全市开展脱贫攻坚精准识别摸底、清理整治“吃空饷”等工作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目前共排查出“微腐败”问题线索18件,开展初核17件、拟立案1件,完成初核了结8件,正在初核9件。“微腐败”整治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镇(办)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开展,不定期地对全县窗口部门、涉农部门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先后督促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同时,“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排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谈话提醒2人,通报单位3个,问责干部6人。(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