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江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问题倒逼“两个责任”落实。1至6月,全县共问责干部28人,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定《元江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初承诺、季度报告、半年约谈、年底述责述廉”工作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县77名党政“一把手”年初作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诺并报告季度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实施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1名党组书记因管党治党不力受到谈话诫勉、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坚持抓经常、经常抓,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对监督检查、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深挖细查,严查严办。上半年6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6名干部违反其他纪律被问责,通过问责使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
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深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学习实践,继续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烤烟生产、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纪律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上半年针对扶贫领域问责3名干部,其中通报批评1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县范围内书面通报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因人居环境整治不力问责4人、烤烟生产组织不力问责2人、对县委政府决策执行不力问责2人、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责4人,全县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白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