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17 07:29:32   来源:丽江市纪委

十八大以来,玉龙县从群众最关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聚焦扶贫助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等发生在群众身边、基层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疾风厉势惩治基层“微腐败”,铲除“蝇贪”之害,有效遏制“微腐败”的蔓延势头。

该县坚持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不断完善纠正“四风”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玉龙实际,制定了《县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玉龙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意见》《中共玉龙县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

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坚持严格执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强化监督,围绕是否存在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和工作纪律,组织开展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党风政风好转。督促全县86家单位、1000多名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收送红包、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承诺;开展“小金库”“不作为、乱作为”“会员卡清退”“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兼薪”“办公用房清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纪问责,把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进行重点查处,形成持续威慑。2013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工作纪律的6家单位、18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2013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信访举报169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起,处分27人。(寸军权  王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