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制定方案 明确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

发布时间:2017-07-11 07:30:48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贡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等6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贡山县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严厉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的实施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筑牢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脱贫攻坚战斗环境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方案明确,“村霸”的整治范围,既覆盖村(社区)干部,又要覆盖所有党员群众,所有村(居)民小组;庸懒滑贪“四类村官”的整治范围,主要聚焦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

方案强调,整治的重点为“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村霸”即:对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欺压农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等“村霸”表现特征,要立足实际,逐条量化细化,进行重点整治。庸懒滑贪“四类村官”则是指:业务不精、能力不强、避重就轻、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权轻责、自由散漫、作风飘浮、应付了事;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庸懒滑贪“四类村官”表现特征,进行重点教育、重点整治。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贡山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在严厉整治庸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义务,积极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配合专项工作组进行专项巡查检查,做好对党员、村干部问题线索的接收处置工作,对接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充当黑恶势力或家庭势力“保护伞”,进行利益链条输送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论官职大小,不论是否党员,一经核实,严肃依纪依规查处,严惩不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乡(镇),第一时间进行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整治工作走过场、不作为的,严肃通报问责批评;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