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让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强化执纪审查工作。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接受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件(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8件19人,审结19件23人,全县10个乡(镇)实现了立案案件全覆盖,消除了立案空白乡(镇)。
推行全员执纪审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书记专题会或县纪委常委会研定问题线索排查和执纪人员配置方案,进行一案一授权,将问题线索处置交由纪检监察一室、二室负责,并成立专门工作组,执纪人员从机关各室(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随机抽调,同时注重加强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实行“派员指导”“乡案县审”工作机制,整合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纪审查工作水平。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执纪审查工作中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实行建立台账、逐一登记、集中管理、动态追踪、定期清零的管理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建立集体排查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及信息进行统一分析、集体排查,统一研究线索处置方法及措施,有效提升了线索的处置质量和初查成案率。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与委局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各派出纪委工委书记和各乡(镇)纪委书记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将纪律审查安全责任明确到人。将执纪审查安全十条“红线”印制成小卡片发放到纪检干部手中,并严格遵守规定,纪律审查工作持续实现了“审查对象零申诉、审查安全零事故、纪检干部零违纪”的目标要求。(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