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良县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救灾专项纪律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务、气象、国土等部门组成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8个县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进行专项纪律检查。
据统计,6月25日至7月4日,曲靖市陆良县境内连续普降大雨,部分村委会集中受到单点暴雨袭击,最多累计降雨量达394.3毫米,全县有8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遭遇洪涝灾害,受灾人口4.2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7万亩,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3亿元。
3个督查组针对当前雨情、汛情、灾情集中爆发的实际,深入乡镇(街道)一线,采取听汇报、实地走访、查阅痕迹资等方式,围绕防汛抗洪救灾物资储备、安全隐患排查、突发灾情处置、防汛责任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灾情信息预测和报送、灾后重建、防汛一线工作人员防汛抗洪救灾纪律进行了认真严格的督查。
督查发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应急行动迅速、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防汛检查到位、险情处理到位、预案准备到位、抢险人员准备到位、物资储备到位。未发现违反防汛抗洪救灾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督查组针对在物资准备、安全隐患排查、防汛抗洪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16条,要求相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在下步工作中,将对防汛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王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