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纪律检查

发布时间:2017-07-09 08:38:0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景洪市组织6个专项检查组,对10个乡镇、街道办及5个市直部门落实贫困对象全面精准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各单位(部门)落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查各单位(部门)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是否坚决,研究部署、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等相关措施是否具体,贫情分析是否客观实际;查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方案、队伍组建、动态管理队伍、动员培训情况;查各乡镇、街道信息采集情况;查市财政局关于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整改等扶贫开发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并作延伸检查,深入村组明察暗访此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纪委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精准要求,精心组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人责任,负责进村入户调查的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要认真承担起具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承担筛查、比对、核准全责,保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高效落实,为全市脱贫攻坚打牢基础。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认真查阅工作台账,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注重发现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纪律检查情况纳入景洪市年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任务的,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超过规定标准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景洪市将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周书芹)